各二级学院、部处、直属单位:
根据《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印发<绍兴文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>的通知》(绍学院发〔2018〕16号)、《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<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绍学院办发〔2018〕8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直接认定申报条件
直接认定申报条件详见《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印发<绍兴文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>的通知》(绍学院发〔2018〕16号)。 “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”、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要求”、“岗前培训要求”及“继续教育培训要求”应符合上述文件中“基本条件”对应条款的规定;申报认定人员的“继续教育培训要求”从2018年起实行,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,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,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。部分学时须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取得。其中申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30学时,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。具体“业绩要求”应符合上述文件中“直接认定要求”对应条款的规定。
二、直接认定申报时间
教授、副教授直接认定的申报时间:2018年6月1日起至6月10日止;
讲师直接认定的申报时间:2018年12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。
三、直接认定所需申报材料
填写《绍兴文理学院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》(附件),并将《绍兴文理学院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》纸质表一式三份及表格中所填写的纸质版佐证材料一份交所在单位,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推荐后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,同时将《绍兴文理学院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》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:shizike@usx.edu.cn。
申报直接认定所提交各类材料中论文、论著须已正式发表(出版),发明专利均须正式授权,课题(项目)须已正式发文。所有业绩成果不重复使用。同一项目多次获奖,以最高级别奖计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