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部处、直属单位:
为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平稳、有序开展,现将《关于印发〈绍兴文理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〉的通知》(绍学院发〔2018〕16号)、《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〈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绍学院办发〔2018〕8号)、《关于公布〈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绍学院人〔2018〕6号)文件以及《2018年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表》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做好宣传工作,并认真组织学习,保证2018年及以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位教职工了解相关政策。